大学和大学生是什么法律关系
在校大学生与高校之间是一种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 提供 教育和接受教育的服务契约关系。其关系主体双方是高校和受教育者,也即高校在校学生,客体是教育教学 管理活动,内容是高校向学生提供高等教育,受教育者按规定缴纳学费,并按约定接受学校的管理,该约定 是一种格式条款,以学生入学就读行为视为对约定的认可,该条款包括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 生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和学校制定的若干规章制度。
大学生入学的过程就是该契约订立的过程,即“高校颁布招生通知、报考者报名应考, 均 为契约订立过程中的行为, 高校录取报考者、被录取者入学报到, 则该民事契约成立”所以“根据该契约, 大学生有权享受教学、后勤等服务, 有权在符合条件时要求高校授予学位, 而高校则有权收取学杂费用, 并为维持学校秩序而对大学生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