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消防通道违反消防法第几条

占用消防通道违反消防法第六十条。占用消防通道,会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危险发生时消防通道被其他车辆占用的处理:

1、当危险发生时,消防通道被其他车辆占用,即使消防车也只能勉强直行通过,但由于车身过长,消防车尾部很容易刮到拐角处的路边私家车。

私家车违规停放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车可以强行推开进行紧急救援,消防部门不需要赔偿。从法律上讲,消防车是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失的,由造成危险的人承担责任,紧急避险过度的,避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为私家车违规堵塞消防通道导致刮蹭,消防车遭受损失,消防部门可以保留向对方索赔的权利。私家车主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停放私家车堵塞消防通道既违反了《道路交通法》,也违反了《消防法》,而后者的责任要重得多.

小区消防通道设置要求有哪些:

1、为给火灾扑救工作创造方便条件,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应在小区高层建筑周围设置环行消防车道,当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2、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应在适合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为防止火灾时建筑构件塌落影响消防车道正常作业,消防车道距外墙宜为5米,至少达到3-5米宽,消防车道宽度不3、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上空4米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并保持24小时畅通;

3、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宜小于4米。消防车道与小区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