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家法院拉去拘留,小孩没人带法院要负责吗

一个人被法院执行拘留,小孩没人带,如果是哺乳期的婴儿会监外执行。如果不在哺乳期由民政等机构安排照顾或者找亲属带。孩子没人带能否监外执行要看孩子的状况。监外执行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

法律分析

一个人被法院执行并且被拘留 ,家中如果有未成年孩子或者老人没有办法照顾 ,那么法院会要求当事人找自己的亲戚朋友来帮着照顾自己的家人 ,如果当事人没有亲戚朋友,那么法院会负责安排好家中未成年人和老人的照顾。如果是还在哺乳期的婴儿,可以监外执行。但是如果孩子不在哺乳期,即使没人照顾,一般也不会监外执行,孩子可能会由民政,妇联等机构着手安排照顾,或者给孩子找个亲属带着。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