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法律解析: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有: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有: 1、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2、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