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应有的责任担当

公务员法法律责任内容。

任何一种违法行为都会相应地引起惩戒性和补救性两类内容,但在责任主体上却是有所区别的。对于公务员机关及其从事公务员管理行政公务人员的违法,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内容上是不同的。对公务员管理各级组织的违法,较少要求组织承担惩戒性的责任,更多地是要求其承担补救性的责任;对公务员管理行政公务人员的违法,更多依据公务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情节,在对组织内部责任的承担上既要求承担惩戒性责任又要求承担补救性责任。而公务员个人违法则是由于公务员个人不履行或不能依法履行其法定的义务、违反公务纪律或从事职务犯罪活动引起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务员法定纪律追究其责任,包括接受相应的行政、经济或者刑事责任。

公务员法法律责任形式。

公务员法从一般法律责任规范出发,结合公务员管理的特点,规定了法律责任的惩戒性内容:规定了责任人主体(主要是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的受到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的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公务员法从业限制的单位及人员承担的接受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公务员法规定的这些惩戒性措施目的就是通过法律责任制度的惩戒功能,促使公务员法行政主体谨慎行政、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