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私存但未挪用

公款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入自己的账户,违反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应配合案件办案机关的调查。返还案件的涉案金额,判处时按照涉案金额的大小和情况,对违犯人员进行审理和判决。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

1、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如果缺少上述三个条件之一,该行为人也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确认。

2、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

3、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即从事非法活动性、进行营利活动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性。

4、所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这里的公款作广义解释,既包括货币,也包括有价证券和特定款物。

5、对于营利型、未退还型的挪用行为,被挪用的公款数额是否属于数额较大,即一万元至三万元范围。其中,公款数额不包括挪用时至案发前所生的利息;营利的多少并不影响对营利目的的认定;案发后行为人是否积极退还公款,并不影响对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但退赃行为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6、对于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行为而言,没有数额、时间上的限制。同时,非法活动泛指一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命令和规章的活动,不管该非法活动是否完成,只要行为人把所挪用的公款用于从事非法活动时,即视为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行为。

7、挪用公款罪的挪用人与使用人,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但并不影响对挪用人犯罪的认定。

挪用公款罪需要按照具体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量刑,挪用公款罪的认定可以通过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