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谴责

可以肯定的是,暴力将给一个社会带来巨大的影响,无论是肢体上的暴力还是语言上的暴力,其杀伤力对一个人甚至是一个社会都是十分大的。然而我们所生活的是一个和谐民主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是不允许暴力存在的。正义是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是遵循人们意愿的,或许暴力会存在,但它终究是不能撼动正义在社会上的地位,正义也绝不会向暴力低头。

人民日报所评论遇害女法官名叫周春梅,她曾是湖南省的一位三级高级法官。犯罪嫌疑人向某曾多次利用同乡关系向周春梅索取不合法帮助,周春梅坚持自己的原则并没有答应他的请求。然而向某却心生怨恨,想要报复周春梅,最终用极端的手段杀死了周春梅。这一事件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周春梅的不幸遭遇令人感到痛心。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周春梅,是用着自己的生命在遵守原则,在捍卫捍卫正义。?

现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是绝不允许法律权威受到暴力受到挑衅。法律的至上性,人民性以及真实性都能体现它在一个国家的地位,暴力是绝不能撼动正义强大的地位,也绝不会取代正义的地位。法官是实行法律的?中介者?,他们手握法槌,秉持正义。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很多法官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被人误解,被人辱骂,甚至是被人跟踪,被人威胁。这一系列的事实都向我们再反映一个事实不仅公民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法官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暴力是与社会文明发展的进程所背离的,唯有正义才能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面对周春红这一系列的悲剧,我们在谴责不法行为的同时,也要懂得维护司法公正,保护法官权利。法律的存在,有利于国家实施各项政策的强有力保障,法官是法律的化身,他们的存在辅助者法律的执行。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捍卫法律的权威,也不能颠覆法官的地位。为了避免周春红这一系列悲剧的再次发生,社会公民要懂得遵纪守法,维护司法公正,国家政府要加强防控措施,改进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把保护网织得更?结实?一些,从而能够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