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转化犯

 1.为索取 债务 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 非法拘禁罪 定罪处罚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张某以催要赌债为由,挟持张某至韩家,要挟 张家 还钱,否则砍掉张某一只手,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4.现在的 刑法 理论认为,为索取非法债务或者单方面主张的债务,如果一杀害或者重大身体伤害进行威胁的,成立 绑架罪 (向第三人提出不法要求)或者 抢劫罪 (直接向被害人非法索取财物) 5.“殴打、侮辱”属于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量刑情节,即法定量刑情节 6. 非法拘禁 致人重伤、死亡,是指非法拘禁的行为本身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结果加重犯),重伤、死亡结果与非法拘禁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行为人对重伤、死亡结果必须具有预见可能性 7.“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因此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有侮辱情节的,仍应当从重处罚 8.非法拘禁行为本身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加果加重犯;使用暴力致人 伤残 、死亡,属于法律拟制的转化犯,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重伤、死亡,对此应以 故意伤害罪 、 故意杀人罪 论处 9.犯绑架罪,致使被 绑架 爱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绑架罪转化犯处 死刑 ,并处_收财产 10.绑架杀害被绑架人的——结合犯——绑架罪 11.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12.绑架伤害被绑架人的—— 数罪并罚 ,成立绑架罪与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