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纠纷最有效的处理
工程纠纷最有效的处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工程纠纷最佳处理方式主要有适用连带责任制度保护工程款的正常发放,拖欠工程款可以先行协商,在无法达成协商时,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工程纠纷可以找劳动部门或司法部门。
工程纠纷最佳处理方式如下:
1.用连带责任制度对农民工工资给予特殊保护;
2.拖欠工程款应计利息,起算时间按不同情况计取;
3.拖欠工程款可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必须事先发过书面催告;
4.发包人逾期不答复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报告将被视为已经确认;
5.造价鉴定应依法有序进行,人民法院严格控制和审核鉴定结论。
工程纠纷可以找的部门:工程纠纷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快车提醒,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各方因工程引起的纠纷,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何避免工程纠纷的发生?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避免工程纠纷的发生:
1.严格招投标和承发包程序,优选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工程分包和转包。
2.建设前期加强立项管理,打足投资,保证归口使用资金80%以上存入银行,专款专用。
3.加强合同和信息管理,签定协议尽量采用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对附加条款要仔细推敲,咨询有关专家,请专家给予指导。
4.严格进行工程变更把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工程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对必须变更的,应先做工程量和造价增减分析。
5.加强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完善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手续。
6.及时解决工程中的索赔问题。
7.结算时,力争不漏算,不错套定额,不乱取费,并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委托资深望重的造价工程师主持结算工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