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土地所有权主体 依台湾的土地法,土地属於台湾人民全体,其经人民依法取得所有权者,为私有土地。私有土地之所有权消灭者,为全体***有土地。公有土地包括全体***有土地、直辖市有土地、县(市)有土地或乡(镇、市)有土地...等数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