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拉电线充电瓶车违反哪条法律

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主要违反了电力法和治安处罚法。

电力法: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企业有权制止;

治安处罚法:用户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属于违法行为。

私拉电线危害极大,普通市民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私拉乱接电线极其容易埋下安全隐患。

私拉电线的危害有哪些

1、居民楼用电负荷在设计之初,未考虑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的用电负荷,每家每户“各自为政”、私拉乱接电线,会增加居民楼或小区的整体用电负荷,给整个小区带来火灾风险。

2、临时电线拉进拉出,暴露在室外风吹日晒雨淋,易造成绝缘体磨损和老化,导致线路漏电、短路,尤其在雨天,可能会危及人身安全。

3、临时电线充电,无“过充”保护装置,容易引起电动车电瓶起火或爆炸。

4、部分用户私拉乱接的电线,本身为无绝缘保护的“麻花线”,遇短路、超负荷,极易引起电线本身的燃烧,并引燃周边可燃物甚至临近建筑。

5、社区内孩童多,嬉戏玩耍不安全。许多小朋友或者不留意,或者出于好奇,触碰、拉扯悬着的电线,一旦触碰到通上电的插座和电源线,容易引发触电,后果不堪设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电力法》

第三十二条 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企业有权制止;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设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