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发布谣言或者虚假信息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那句话怎么说的,叫“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我觉得用来形容网上发布谣言或虚假信息的行为再合适不错了。
现在互联网时代,可以说人人都是传播者。可随着网络的发展,近几年大家也看到了,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真是层出不穷。一些人为了到吸引关注、制造流量,在网络各大平台转发虚假信息,甚至制造并传播谣言,其影响不言而喻。
信息时代,各种信息都是透明的,我想大部分人应该也都知道,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故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这肯定是扰乱社会秩序啊,绝对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就是有一部分人,他不明白网上散布谣言和虚假信息的严重性,今天一次讲清楚。
主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先说民事责任。散布谣言是侵犯公民的个人名誉权或法人的商誉。
《民法典》第1000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承担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民法典》第1194条:?络?户、?络服务提供者利?络侵害他?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再说行政责任。散布谣言、诽谤他人等行为,如果没有构成犯罪,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采取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秩序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最后就是最严重的刑事责任了,如果涉及刑事责任,那情况肯定是比较严重了,造成的影响肯定非常恶劣。
《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291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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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造谣、传谣的犯罪成本可以忽略不计,用电脑或者手机,再加张图,然后就开始编,但大家看到没,是要付出法律代价的。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大家的耳朵都听出茧了,希望大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树立法治意识。同时要相信官媒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需要大家***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