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化的法律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法典化的法律。法典化有两种含义。①某一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和结构的集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即尽量将某一部门法的现行法律规范全部集中在一个规范性文件中,并按照法典编繁的规则和要求,将这些规范条文按一定方式组合编排,使之成为从某些基本原则出发,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这样的文件便称之为法典化的法律文件,即通常所说的法典。②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的集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即一国的各个部门法均制定成文法典,或者至少是各个基本部门法均制定为法典,使成文的部门法典成为整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的基本表现形式。建设法典化的法律体系是所有的成文法作为唯一或基本渊源的国家的***同目标,许多国家的立法机关和法律工作者一直在为此做出不懈的努力。但是在追求法律体系法典化的同时也应当看到,社会生活总是在不断发展,已有的法典也需要以单行法规或其他形式不断地补充、修改和完善。所谓法律体系的法典化,只能是就规范性文件系统的基本结构而言。如果片面强调法典化的意义并使之绝对化,就有可能导致法律体系的停滞、僵化,或者使立法脱离社会生活和法律调整的实际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