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如何保障人民的权力
中华人民***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从而保障国家权利属于人民。
一、现行宪法是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而来,主要内容有:
(1)宣告本身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最高法律地位
(2)明确规定,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监督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解释权
(3)现行宪法设立各种专门委员会协助全国人大及常务委员会行使宪法监督权
(4)规定了严密完整的法律监督体系,即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常委会的不当决定
(5)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采取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6)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保障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宪法自身的保障。规定宪法的最高性和权威性。
2、三权分立制度对宪法的保障。
3、司法审查制度。
4、特殊的宪法保障手段。
三、宪法是如何保障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
1、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法律依据:
《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