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辉的检察院已介入调查
11月10日,曾因在网上发表评论被张家川警方刑拘的少年杨辉连发几条微博,称自己9月17日在张家川公安局内曾遭到警察的殴打。11月12日,天水市检察院回应说,该院渎检处人员已经前往张家川调查。
昨日,张家川公安局接受了杨辉代理律师的提取案卷申请,称领导研究后予以答复。 11月10日,杨辉在网上连发几条微博,称自己在9月17日被县公安局带走后遭到殴打。此时,距离他被刑事拘留已过去了近两个月。
16岁的杨辉出名,是因为他被网民命名为“500转刑拘第一人”。今年9月14日,因为怀疑身边一起发生在KTV的意外死亡事件是“冤案”,甘肃张家川县初三学生杨辉在QQ空间、腾讯微博说了几句意气话,并得到了一些转发。由于“两高”此前刚刚公布司法解释:诽谤信息转发500次可判刑,严重危害社会公***秩序和国家利益可归为“网络诽谤”,9月17日,杨辉被警方带走,9月23日撤案释放。
被释放前,两位代理律师曾特意询问杨辉有没有被殴打和逼供的状况,当时杨辉予以否认。
杨辉称,就他被打一事,天水市检察院人员已于上周到他就读的天水育生中学找到他,并带到检察院了解相关情况。杨辉的班主任黄强对北京青年报记者确认了这一点。11月12日,天水市检察院外宣人员向北京青年报记者确认,该院渎检处工作人员已于上周五前往张家川县进行调查,“由于案件办理过程敏感,不便透露具体信息”。 杨辉的代理律师游翥飞已于近日抵达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他表示此行目标主要有三:“申请行政复议(以及进一步的行政诉讼),因为张家川警方对杨辉刑拘7天的行为不合法;鉴于警方撤销刑事拘留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申请国家赔偿;调查举证警方殴打杨辉,控告相关违法人员。
昨日,律师来到张家川公安局,要求调取当时的刑事侦查案卷,其中包括审讯视频和审讯卷,并提出刑事赔偿请求。据介绍,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李贵子予以接待,告知“白局长停职没有上班,工作由蔡政委主持”、“接受申请,领导研究后答复”。对于张家川警方是否曾在9月17日对杨辉进行刑讯逼供,李贵子表示不便答复。本报记者昨天拨打张家川公安局政委蔡国权电话,但未获接听。
游律师随后前往张家川县检察院,提告县公安局刑讯逼供,“检察院人员收取材料,但建议我前往天水市检察院了解情况,原因是‘市检察院一直在调查这个事情’,而县检察院并没有介入。”
北青报记者电话采访张家川看守所所长马建军,对方表示听说杨辉声称被打这件事后“很生气”,“这样的事情不可能发生在公安局内”。此外,马建军确认天水市检察院确实前来调查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