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顾客买酸奶过期1分钟索赔1000元,临期商品应该如何处理?

宁波顾客买酸奶过1分钟向店家索赔1000元,确实让网友匪夷所思。不可否认的是这种事件确实也让店铺老板感觉为难。一方面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该如何处理确实成为了头疼的问题,不可否认的是商品本身来说还是有使用价值的,但是考虑到已经接近过期,所以一般情况下来说是需要降价处理的。同时针对于过期的产品也可以选择自行消化的方式,店家自行处理不在市场流通,所以可以从下几个方面出发来看待问题。

1,商店临期产品更应该打折促销售卖,同时针对已过期的商品更应该及时下架处理。

目前我国食品管理法,已经对市场上流通的商品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即将过品或者说已过期的商品,商家更应该及时对前者促销处理,同时对于已经过期的产品,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下架处理的方式,采取员工内部消耗,不向市场流通。

2,宁波顾客买酸奶过1分钟索赔1000元确实不妥,甚至有网友认为是敲诈勒索。

宁波的一位顾客在商场购买酸奶,过1分钟竟然向店家索赔1000元,这种事件确实让人感到意外。不可否认的是有部分网友表示,顾客这种行为其实是对店家的敲诈勒索,但是本身来说考虑到食品确实已经过期,所以店家也确实需要认真的做出了补偿。

3,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对于过期且影响食用的产品是禁止售卖的。

目前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管理法已经明确规定,对过期的产品明令禁止在公开场合进行售卖。所以顾客购买酸奶过期之后,选择向店家提出索赔,这种方式虽然说不厚道,但是本身并无过错。而这也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方式,且有法律作为支撑,其目的也是为了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