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老人国家补助政策
法律分析:失独老人是指独生子女死亡,不愿再生育、不能再生育、不愿收养子女的老龄父母。针对失独老人,各省市的补助政策有所不同,主要以发放补助金、救助金为主,发放方式包括一次性发放和按月发放,发放数额参见各省补助政策,一般而言经济发达地区也较高。除了经济帮扶,失独老人国家补助还包括养老补助、医疗救助、生活照料、人文关爱、组织保障等措施。另外,国家规定失独家庭是可以收养子女的,政策规定失独家庭依法收养子女可获5万元补助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