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翻建的最新政策
农村老房子翻新政策规定如下:
1、土地证、房产证齐全的,将需要改建的房屋拍照,写申请,并携带土地证、房产证房屋照片去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2、没有房产证,但土地证上标注的四邻都清楚的话,同样将需要改建的房屋拍照,携带相关信息去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3、没有房产证,土地证上四邻标注不清的,就需要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证予以重新认证后,方能够提出申请改建房屋。
宅基地原址翻建的用地面积标准规定,具体如下:
1、5人户及5人以下户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2、6人户及6人以上户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前款标准范围内,根据户内人数情况,确定宅基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的具体标准。
综上所述,首先现在农村建房是需要申请,老百姓在翻建之前,一定是动工前,应该先向镇政府申请翻建,并按要求进行填报,如果镇政府批准你了,此时翻建就是合理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