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喝酒死亡,陪喝的人应该如何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的法律法规是没有明确规定关于一起喝酒致人死亡的相关规定的,但是有规定明确了行为人因为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的责任。因为劝人喝酒的行为导致别人死亡的,是需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如果没有办法确定整个过程是如何的,那么双方需要分担损害结果的赔偿。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一起喝酒的人如果出现死亡的话,陪喝的人在没有出现过错的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如果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下导致当事人喝酒死亡的,一同陪喝的人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1、强迫他人喝酒导致他人死亡的;2、明明知道他人不可以饮酒仍然劝其喝酒的;3、没有将醉酒的人员安全护送到家的;4、一同陪喝的人明知道他人酒后驾车但是没有及时进行劝阻从而导致他人因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祸死亡的。具体赔偿的数额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自身情况来作出决定,一般情况下需要支付的是丧葬费以及死者在生前的抚养人所必要的生活费。如果构成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罪的,应当按照受诉的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所需支出的标准进行计算,赔偿的义务人可以请求对方以定期金的方式进行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