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结合南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建设工程进场交易的具体规则或制度。

二、依法办事,遵守建设程序,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有关手续,严守秘密,创造公开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为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的各方主体提供完善的信息网络服务,实现信息收集、发布功能,并开展网络咨询服务等。

四、为工程招投标提供会务场所服务:为招标各方提供洽谈、开标、评标场所,并提供相关会务服务。

五、为工程招投标提供管理相关服务:统一协调整个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为驻场机构及相关单位提供管理相关服务。

六、为工程招投标提供咨询及商务服务:受理与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章和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并提供资料复印、打字、通讯等商务服务。

七、负责评标专家名册入库、抽取和通知,配合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评标专家实施动态管理。

八、负责开标、评标现场服务,并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收集整理进场交易活动的各类文字、音像、图片等原始记录,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统一归档管理,按规定为有关部门及单位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十、建立信用平台,记录承发包交易活动中企业和执业资格人员的市场不良行为,并形成档案,按规定提交给有关部门或向社会公布。

十一、负责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信息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十二、负责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管理。

十三、按规定收取有关服务费用。

十四、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