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责任清单有哪些
1.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积极促进本辖区劳动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2.宣传就业政策,申报就业经费和使用计划,及时组织实施本辖区就业工作计划;
3.负责本辖区内劳动力供求信息的采集和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统计本辖区的失业率;
5.负责本辖区用人单位招工组织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6.引导辖区内的城镇和农村失业人员再就业;
7.负责为本辖区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咨询、职业介绍;
8.对失业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并建立台帐;
9.负责统计本辖区内职工的职业技能素质情况,负责组织职业技术等级和特种作业培训及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工作;
10.负责本辖区内各企业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本辖区劳动力输入、输出工作;
12.贯彻落实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13.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做好基金的收缴及入账,确保基金安全;
14.负责对辖区参保人员信息采集,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等进行初审;
15.负责本辖区社会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对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确保养老金的足额发放;
按时上报相关报表,做好档案的整理保存工作;
16.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17.全面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收集参合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工作;
18.对年度内参合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和人口复核,协助核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并将个人缴费资金及时转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帐户;
19.负责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信息收集上报、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20.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