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税收法律关系中税收债权与税务机关行政权力间的关系
试论税收法律关系中税收债权与税务机关行政权力间有效协调关系。
税务机关的行政权力需要强有力的税收债权作为支撑,才能有效的监管金融行业的税务活动,保障金融行业税负合理、稳定、透明,同时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构建更加健全的税收制度和税收法律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税收债权和税务机关行政权力之间的有效结合,是税收征管工作按规律开展、税收法制建设加快的重要保证。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国家、税务征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征收和管理过程中,根据税法规范而发生的具体的征收和管理权利义务关系。
税收管理法律关系是一种纵向的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税务征管机关以及税务征管机关相互间所发生的,在税收管理过程中的具体的责权关系。税收征收法律关系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税收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
征税主体只能是国家,只能由代表国家的国家税收征收机关来行使。带有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单向无偿转移的性质。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货币、实物、税收指标和行为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