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定条件是

具有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定条件是具有中国国籍。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中华人民***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政治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选举与被选举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监督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和国国籍法》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中国公民的辅助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什么

中国公民的辅助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公民为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工作证;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

3、台湾地区居民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定居国外的证明文件;

5、外国公民为外国居民身份证、使领馆人员身份证件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带有照片的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