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文的使用情况
西夏文是西夏王朝创制并使用的文字。作为“国字”,西夏文曾在西夏王朝所统辖的今宁夏、甘肃、陕西北部、内蒙古南部等广阔地带中,盛行了约两个世纪。元明两朝,西夏文仍在一些地区存活了大约三个世纪。 在西夏国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如官署文书、法律条令、审案记录、买卖文契、文学著作、历史书籍、字典辞书、碑刻、印章、符牌、钱币、以及译自汉、藏文的佛经等。西夏文是西夏文化的精华所在,它的使用在整个西夏时期从未间断过。西夏灭亡后,其后人在一定范围内延续使用至明朝中期,成为探寻西夏后裔踪迹的有力佐证。 西夏文字创制后即尊为西夏国字,下令推行,用于书写各种文书诰牒,应用范围甚广。西夏国灭亡后,西夏文仍在继续使用。到了元代时(公元1227年)另称河西字,且其文化并未完全消失,元代人用它刻印了大批佛经;明初时期亦曾刻印西夏文之经卷,到了明朝中叶,还有人以西夏文刻于经幢。近代既在敦煌莫高窟发现了西夏文本的地藏经残本,此时距创造文字之时已历时约500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