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判呼格吉勒杀人案的领导在做什么?
1、郑润民时任新城区公安分局局长,案发地属新城区辖区,公厕女尸案”发生前不久,郑润民刚刚履新,此前他担任玉泉分局副局长。。
2、辅佐郑润民的是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冯志明,目前已升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3、分局领导还有刑警队长刘旭队长(现任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公安局副局长)、卡腾教导员。
4、对该案作出“特别指示”的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王智,后来升任内蒙古公安厅巡视员,现已退休。
5、负责公诉的检察官彭飞,2011年6月,被免去检察员职务,目前已退休。
6、一审判决中代理审判员的宫静,现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7、一审判决中代理审判员胡尔查,现任呼和浩特市中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升任执行监督庭庭长。
8、审判长杨小树(在此案中并未参与审判,却在审判书中签字),已从内蒙古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升任副厅级审判员。
9、枪决前一个月,最后一份笔录询问人为呼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和彭某
10、一审开庭时,呼格吉勒的辩护律师张娣做的是有罪辩护,现已移民。(1500元律师费)
11、另一个律师丁守君一句话都没说。(500元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