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种族歧视的法律

《世界人权宣言》,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17A(III)号决议并颁布《世界人权宣言》。 第二条

人人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