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的法律分析

在中国宋代的历史中文人相争,互不相让,你死我活。其中最狠的两个死对头就是王安石和司马光了。司马光上台以后,为了废除新法可谓是不择手段,不顾原则,他总认为王安石的政策都是有问题的。

司马光一上台便废除了很多的法律。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宋神宗驾崩;同年五月,司马光回朝;同年六月,朝廷授予其资政殿学士、通议大夫、录门下侍郎的官职,让其主持朝政。同年七月,废保甲法;同年八月,废市易法;同年十月,废农田水利法;同年十一月,废方田法;同年十二月,废保马法......

我们看看司马光废除的这些法律难道是真的一点用都没有吗?“将官法”并不是王安石发明的,而是范仲淹的“杰作”。当年,范仲淹率军与西夏人开战,打仗前,范仲淹发现了宋朝军制的弊端。为了提高宋军的战斗力,范仲淹下令唯才是举,把部队分给六个将领指挥,让他们协同作战。司马光废除“将官法”,是为了维护国家祖训、杜绝官场地震,还情有可原。

不过我们再来看看与西夏重新和谈的问题上。司马光却没有任何原则,他甚至愿意割让土地,不惜“以领土换和平”,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原来,为了与西夏和好,司马光想把王安石收复、苦心经营多年,用无数将士鲜血换来的河湟地区送给西夏,以表示自己的诚意。不过在张璐让司马光看完地图以后司马光彻底的惊醒,再也不说割地求和之事了。

从上面可以看出,司马光对王安石的全盘否定,是因为司马光陷入朋党之争。他忘记了客观的事实,只是想废除掉王安石的新法,来显示自己治理国家的才能。要说对错的话,只能说他们都是为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