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杀了人,为何只判“刺配二千里外”?

无论什么时候,非法夺取他人性命都是重罪,可是《水浒传》中行者武松在清河县为兄报仇杀掉潘金莲且斗杀西门庆却只是落得了杖刑40,刺配孟州的刑罚,不免引起很多人的疑惑。其实能够落得这个刑罚是有众多原因的,其中就与景阳冈打虎有关。

首先就是在景阳冈上武松杀死大虫为民除害了,当时被阳谷县县令封为都头,一举成为了人们心中的偶像,打虎英雄,再加上武松人品确实不错,行事光明磊落,待人慷慨,长得也是仪表堂堂,更是受人们爱戴。所以武松杀了人自然是有人要替他求情,请愿的。

况且武松杀人是为兄报仇,是潘金莲西门庆二人通奸并毒死武大郎在前。首先通奸在那个三从四德格外严格的宋朝就已经是重罪,更不要提通奸杀人了。有此情节在前,武松杀掉二人虽然是非法的,但是也算是有维护社会秩序成分在内,所以适当的减轻刑罚似乎也是在情理之中了。

再有就是武松运气好了,首先阳谷县县令就很尊敬武松的为人,对他很敬佩,所以顺便把上报的情况润色了一番,其次这审案的东平府太守陈文昭知道武松的鼎鼎大名,不禁生起了爱才之心,怜惜他是个有情有意的人,处于私心才从轻发落了武松,否则武松也定是难逃一死。到时说不准又得发生一起劫法场的案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