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达案件全国投资人信息审核确认公告|债权|卓达
卓达案件全国投资人信息审核确认公告
为依法有序推进卓达案件善后处置工作,在前期信息登记基础上,依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处非联发〔2008〕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将依法开展卓达案件全国投资人信息审核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确认时间
2022年12月14日19:00至2023年1月3日19:00。
二、审核确认对象
凡与卓达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并持有合同、协议、借据、收据等有效凭证的投资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三、审核确认流程
为提高工作效率、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次信息审核确认工作通过手机APP线上进行。投资人更新登录“卓达案件投资人信息审核确认系统”后,对系统显示的本人尚未返还本金金额、曾得利息金额明细等相关投资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异议的根据系统提示下载打印《投资人信息审核确认单》并签字后上传系统;有异议或者认为系统未显示本人数据信息的,根据系统提示提出异议申请并上传合同、收据、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由石家庄卓达案件异议审核小组另行审核并反馈。
四、注意事项
1、本次信息审核确认通过“卓达案件投资人信息审核确认系统”平台线上操作,不接受线下审核确认。
2、为有效防控冒用他人身份骗取信息审核确认行为,系统的“实名认证”须由投资人本人亲自办理。投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正在服刑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办理;投资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持继承权公证书办理。投资人为单位的,须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的由主要负责人)办理。上述所需提供的材料以系统提示为准。
3、投资人应及时并如实、全面参加信息审核确认,避免因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而影响自己的权益。逾期审核确认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投资人本人承担。
4、投资人应对自身身份认证行为以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审核确认工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投资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信息审核确认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也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6、信息审核确认受理期间,如有其他意见建议的,请通过“卓达案件投资人信息审核确认系统”的“我要咨询”功能反映,也可通过公告所附的咨询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有关机构将安排专人收集、受理并反馈。
7、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参加信息审核确认后,要主动向所属县(市、区)纪委监委或所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如实报备所审核确认的信息,并如实说明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