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世纪对于法学的发展而言却是不可缺少的
只能找到这些了,俺不是法理学专业的。
阿佐是指Azo Porous,(1150年一1230年),注释法学派的代表人物。
西方学术界一般认为,现代西方法学的历史渊源虽然是罗马法学,但其直接渊源则是在中世纪意大利由波伦那大学的教师伊纳留斯领导的注释法学派。由于注释法学派的努力,在罗马法学和现代法学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注释法学派(The School of Glossators),诞生于11世纪末,其创始人是意大利波伦那(Bologna)大学的教师伊纳留斯(lrnerius,约1055年一1130年)。而代表人物则是阿佐(Azo Porous,约1150年一1230年)和阿库修斯(Accursius,约1182年一1260年)。
对注释法学派作出巨大贡献、并使该学派最终定型的是阿佐和阿库修斯。阿佐是巴塞努斯(伊纳留斯的徒孙)的学生,毕业后成为波伦那大学的民法学教授。他一方面继承了其老师的主流派立场,另一方面也注意吸收以四博士之一的高塞为代表的非主流派的成果,因此,使注释法学派在他手上达到了发展的顶点。他关于《查士丁尼法典》和《查士丁尼法学阶梯》的注释汇编和指导书不仅在意大利,而且在整个欧洲都赢得了广泛的声誉,成为出庭审案者所必不可少的宝书,因而当时流行着这样一句俗语:“不读阿佐的书,就不能登宝殿(法庭)"(Chi non ha Azo non vada a palazzo)。事实上,在阿佐的时代,注释法学已经经过了一百余年的发展,所以,各种对罗马《国法大全》注释的作品已是汗牛充栋,其中,有相当多的著作已经离开了对罗马法原著的注释,而只是对他们老师的注释作品的注释,因而把罗马法搞得更为复杂和混乱。阿佐为了弥补这个缺陷,决心对《国法大全》进行第二次注释。为此,他创作了关于《查士丁尼法典》和《查士丁尼法学阶梯》等的注释集成。虽然,在阿佐的作品是否带有对其老师巴塞努斯等人的著作的剽窃这一点上,西方学者一直有争论。但其作品一出世,便受到了欧洲各国的广泛欢迎这一点却是事实。甚至在大洋彼岸的英国,13世纪的著名法学家布雷克顿(H. D. Bracton,约1216年一1268年)的名著《关于英国的法和习惯》(Delegibus etconsuetudinibus Angliae libri quinque,1250年)中引用的罗马法资料,大多也是阿佐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