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在生之前交代过两个姑姑,要分一块地皮给长孙,现在几个次孙不认可,有纠纷,请问这地皮该长孙吗?

《中华人民***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如果无其他形式的遗嘱,就看这个口头遗嘱是否有效,有效的话,就是长孙的。无效的话,由法定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