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服可以上诉吗

法律主观:

离婚有两种途径,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和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情况,并根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出是否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任何一方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都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案件的判决一般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夫妻***同财产分割三大块。如果一审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当事人一般只能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财产问题提起上诉。

如果一审法院判决双方不予离婚,原告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后过6个月再次向法院起诉,不建议上诉。一审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即使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绝大多数维持一审法院不予离婚的判决。

如果双方是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经民政局登记备案后发生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双方离婚后如果对离婚协议不服,如果不存在逼迫、威胁等可撤销情形,不允许撤销。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约定条款,另外一方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履行离婚协议书约定条款。法院判决生效后依然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八条

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