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事实婚姻这条法律吗

法律分析:现在的相关法律中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没有领取结婚证却以夫妻名义生活,现在称之为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男女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生活;2、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3、其他条件。通常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但是公开以夫妻民意同居生活或举行了世俗结婚仪式,被群众认为已经形成夫妻关系的一种***同生活关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