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朋友吃饭后朋友回家路上出了车祸我是否有法律责任
车祸一般是驾驶人员有过错造成,与第三人一般不会有什么关系,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明知对方开车还劝酒并且饮酒后对其开车 行为没有劝阻,劝酒人员就要负一定的责任。所以如果只是单纯的吃饭没有饮酒,或即使饮酒但酒后并没有驾车而是别人驾驶导至事故的话,请吃饭者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请朋友吃饭如果没有喝酒劝酒的,当事人没有责任。如果明知喝酒会降低驾车人的心智,在朋友喝酒时没有提醒、劝阻,喝完酒后有没有制止其开车,即为过错。应承担一定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一起吃饭喝酒的其他人是要承担责任的。死者的的责任是主要的,因为他是成年人,明知醉酒不能开车但是实施该行为,增加了自己的风险,而一同喝酒的人有义务制止但是劝阻义务,要承担次要责任,一同喝酒人员此时承担的也只是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亲朋好友在***同饮酒过程中存在以下情节,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第—是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第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第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第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