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强制报废水泥船的相关文件
此类文件不是农业部下发,是交通部下发。
附文件全文
关于发布《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交通部 国家计委 财政部 交水发[2001]151号
2001年03月29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
《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客船类运输船舶强制报废,从2001年5月1日起施行。其它类运输船舶强制报废,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OO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意见
为加强老旧船舶管理,优化船舶运力结构,提高船舶技术水平,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运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并实施运输船舶报废制度。
充分认识实施运输船舶强制报废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运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为缓解我国运输能力不足,促进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运输船舶存在严重老化,老旧船舶数量多,船舶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多等突出问题,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威胁,对航运业健康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实施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尽快淘汰一批老旧运输船舶特别是严重老旧的客滚船舶,对保障船舶运输生产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船舶强制报废制度,有利于优化运力结构,推动航运业结构调整,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和竞争力,促进航运业健康有序发展。
禁止达到报废船龄标准的运输船舶从事水路运输活动
对老旧运输船舶进行严格管理,对忆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实施强制报废制度,强制退出水路运输市场,不得在中华人民***和国登记从事水路运输。各类运输船舶强制报废船龄如下:
海船类报废船龄
客船类,包括高速客船、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旅游船、客船,报废船龄为30年(含)以上(其中高速客船为25年);
液体货船类,包括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报废船龄为31年(含)以上;
散货船类,包括散货船、矿砂船,报废船龄为33年(含)以上。
杂货船类,包括滚装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推轮、驳船等,报废船龄为34年(含)以上。
河船类报废船龄
客船类,包括高速客船、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旅游船、客船,报废船龄为30年(含)以上(其中高速客船为25年);
液体货船类,包括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报废船龄为31年(含)以上;
散货船类,包括散货船、矿砂船,报废船龄为33年(含)以上;
杂货船类,包括滚装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推轮、驳船(含油驳)等,报废船船龄为35年(含)以上。
加强领导,采取措施,保障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顺利实施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船舶检验等部门要严格把关,加强综合管理。对达到报废船龄的运输船舶,海事管理机构不予签证和输运输船舶登记手续,船检机构不予核发船舶检验证书,交通主管部门不予核发船舶营运证件;报废船舶违反规定擅自从事运输,视情节轻重,予以扣留封存或者强制折解,所发生的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承担。
实施船舶强制报废制度,涉及范围广、实施力度大, 有关地方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证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