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可以投资金融业

中华人民***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三条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