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拘留一般关在哪里

长沙市拘留一般关在长沙市拘留所,具体地址在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火炬北三片。始建于1990年,现址于2009年投入使用,2019年实施全面提质改造,占地面积约7726.67平方米,是省内唯一单设大型拘留所。建所以来,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国监管场所先进单位”、“全国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示范单位”,连续5年被公安部评定为“全国标兵拘留所”,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一等功”1次。长沙市公安局承担管理全市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单位的责任,依法对被批准羁押的人员进行监管。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承担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根据监所布局和实际情况确定值班区域。每个区域必须有二名以上干警值班。值班干警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巡查,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睡觉,不准饮酒,不准从事其他有碍值班的一切活动。值班干警发现问题,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值班干警应当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必须清点人犯人数,有需要注意的事项,要向接班干警交待清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三条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