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学法减分规则

驾驶证学法减分规则具体如下:

1、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一次减免1分;

2、学法减分流程,整个流程分为四个步骤,分别是网上学习考试申请、网上学习、网上考试、驾驶证减免分;

3、可申请学法减分驾驶人范围,拥有中华人民***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并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具体操作可以通过手机软件交管12123来进行学习,或者是到车辆管理所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都可以有效地扣除违章违法行为的分数,避免机动车驾驶证出现记满12分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