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死刑怎么执行

台湾执行死刑之方法,依据《监狱行刑法》第九十条以及《死刑执行规则》第三条之规定,应以药剂注射或枪毙,在监狱特定场所执行之。

执行枪毙时,应令受刑人背向行刑人,其射击部位定为心部,行刑人应於受刑人背後偏左定其目标,但行刑人与受刑人距离,不得逾二公尺。

而对捐赠器官之受刑人,检察官得命改采射击头部右後耳根之执行死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