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般用什么号码发信息

除了法官或者书记员与当事人协商后以个人手机号直接给当事人发送案件相关信息外,法院发送相关信息的号码是12368,这是全国统一的号码。

1、12368是全国各级法院的诉讼服务热线,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

2、12368可以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案件进度查询,同时法院短信送达当事人法律文书时也会使用该号码;

3、需要注意的是,法院短信送达当事人的号码并不是“12368”这5个数字组成的号码,而是以该五个数字结尾的号码,以河南法院为例,短信通知号码是“106820701512368”。

12368热线的开通,是“互联网+法律”的产物,随着技术的发展,它的功能会越来越完善,电子送达、投诉、电话等等功能会大大便捷当事人诉讼;当然该热线也有自己的不足之处,例如拨打人数多导致接入困难,工作人员核实来电者身份信息时耽误太多时间,希望将来能够简化接电话流程,更加方便当事人来电咨询或投诉。随着服务热线的进一步建设,还将为诉讼参与人提供动态的案件进展情况,并提供民意调查、信访等服务。法院地址路线等情况可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用户指定的手机;动态信息服务开通后,立案说明、案件文书等的详细内容可以按要求发送传真到指定号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