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男子涉贪被捕检察院13年后决定不起诉?

等了13年,徐善瑾终于摘掉了“犯罪嫌疑人”的帽子。

徐善瑾今年54岁,曾是安徽省固镇县物资局机电公司的业务员。2004年他因涉嫌贪污被固镇县检-察院逮捕,遭羁-押53天后获取保候审,2006年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此后一拖就是11年。

直到2017年11月24日,固镇县检-察院决定对徐善瑾不起诉。

2018年1月10日,经县检-察院通知,他已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目前正就相关问题与检-察院进行沟通。

案子拖延十多年,省检-察院介入现转机

2017年11月27日,徐善瑾接到通知后来到固镇县检-察院,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他说,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向其宣读了该决定。

固镇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徐善瑾涉嫌贪污一案由该院侦-查终结,2006年4月17日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期间经两次补充侦-查,“本院仍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徐善瑾坦言内心很激动,当时差点哭了,“我压抑了13年。他们告诉我,我不再是犯罪嫌疑人了。”

13年前,作为公司的业务员,徐善瑾被单位安排到上海、北京等地销-售汽车。2004年11月,固镇县检-察院认为徐善瑾在工作中涉嫌贪污,对其立案侦-查。

案卷材料显示,2004年11月徐善瑾被逮捕,羁-押53天后获取保候审,2006年4月17日被移送审查起诉。此后11年间,固始县检-察院未对其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这十多年,我都被犯罪嫌疑人这个身份压着,一直怕别人看不起。”徐善瑾说,多年来他反复找检-察机关,案子一直未结。2017年4月,他从电视新闻中得知安徽省检-察院巡视组进驻蚌埠市,便跑到蚌埠向巡视组递交了相关材料。此后,安徽省检-察院要求蚌埠市检-察院调查此案。

“市检-察院很重视,叫我去做了四次笔录。”徐善瑾说。

直到2017年11月27日这天,徐善瑾从县检-察院拿到不起诉决定书,他涉嫌贪污的案子才算了解。从逮捕到不起诉,历时13年,其中11年的时间里,该案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对于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应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半个月。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介绍,审查起诉的期限,有时还会遇到退回补充侦-查和检-察院改变管辖等情况,“包括这些因素在内,最长的审查起诉期限为8个月。”

不过周兆成指出,在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比如取保候审的情况下,检-察院审查起诉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但也必须遵照迅速、及时的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

申请赔偿已获受理,“曾因找不到工作卖掉住房”

收到固镇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一个月后,徐善瑾领到了15450元取保候审保证金。

2005年1月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徐善瑾交纳了6万元保证金。据其介绍,2006年他曾从县检-察院领到44500元保证金,余下的钱直到此次领回。

“那6万保证金,我是以两分的利息借的,今年才全部还清。”徐善瑾说,十多年来,他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在当地找不到工作;当年从看守所出来后,他的身体出现糖尿病、高血压等症状,后来又因 “嫌犯”身份,未能从单位改制中领到买断工龄的补贴。为了生活,他将自己的两套住宅卖得11万多元,以每月200元在外租房住。

得知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后,徐善瑾很高兴。他向固镇县检-察院申请赔偿各项损失59万元,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固镇县检-察院的《刑事赔偿立案通知书》显示,2017年12月4日,该院受理了徐善瑾的赔偿申请,决定立案审查。

有关赔偿的相关情况,检-察院工作人员近期在主动找他沟通,“对我态度很好”。

冤-案-错-案真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