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减刑假释最新规定
在我们国家,对于相应的从事犯罪行为的一些当事人作出判决,法院判决之后,会被收监执行,但是收监之后如果存在着一些 立功 的表现的话,是可以进行 减刑 的,那么新 刑法 减刑政策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减刑应当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且实现 刑罚的目的 。 一、新刑法减刑政策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 假释 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和国 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和国 监狱法 》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 刑罚 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第二条 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 法规 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 职务犯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 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 申诉 权利应当依法保护,对其正当申诉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 犯罪嫌疑人 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第(四)项、第(六)项中的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较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四)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四)项中的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应当是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 发明专利 ,且不包括实用新型 专利 和 外观设计专利 ;第(七)项中的其他重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 二、其他法律规定 第六条 被判处 有期徒刑 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