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工伤报假案法律后果
工伤认定不过关事小,但弄虚作假是直接影响自己将来的信誉的,有关部门一经发现便会处以相关的处罚,工伤认定成功后,每年也会进行再次审核,一经发现,所补助的金钱也要被罚,归还。具体如下所述:
1、社保部门可以对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如果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交给,追究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第五十六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2、未妥善保管申请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3、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情况记录的;
2、不按规定核定的;
3、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