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手续如何办理
我国法律中没有分居,不用向哪个部门申请。
我国《婚姻法》没有分居制度的直接规定,但是在“离婚”章节中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因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其实也承认了“婚姻法将分居作为婚姻关系解除的预备期,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个特殊阶段”。?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第8条规定:“夫妻***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扩展资料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从立法上看,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同制,所以如果夫妻双方分居,而又未对彼此的财产进行约定的话,则分居期间双方所得的财产仍为夫妻***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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