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溺水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如水库没有尽好管理责任,比如,没有竖立禁止游泳或捕鱼的警示牌,水库要承担部分责任,但小孩父母没有照看好孩子,没尽好监护责任,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水库和小孩父母都有责任。1.由负责监管孩子安全的人承担主要责任。2.而水库负责人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看负责人在水库周围是否尽到安全警告义务,如果有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的,需要承担次要责任。3.孩子父母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他们应该或者可能预见孩子溺水的危险,而不采取安全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