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应当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1)制定、修改、解释法律。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就制定、修改、解释法律提出议案。实践中,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大多数属于这一方面。

(2)违宪行为的审查和纠正。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宪法的实施涉及方方面面,主要体现为对违反宪法行为的审查和纠正。因此,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就违宪行为的审查和纠正提出议案。

(3)其他有关监督工作。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的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提出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负责,全国人大代表可以提出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的议案。

(4)需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或者批准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