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三个孩子的爸爸怎么死的2020年
商丘三个孩子的爸爸被告人叶某某,男,1993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程度,住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xxx村。因涉嫌故意杀人,于2018年11月4日被虞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于2018年11月15日经虞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当日由虞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叶某某系被害人叶某成之子。叶某某因女儿尚幼,再婚困难,想把女儿送人抚养,叶某某的母亲卢某云不同意,为此,叶某某心中恼恨。2018年11月3日下午5时许,叶某某去父母家中问卢某云是否同意其将女儿送人,卢某云仍不同意。叶某某便对卢某云拳打脚踢,卢某云跑出家门,叶某某仍不依不饶予以追打,后被邻居劝开。卢某云给叶某成打电话告诉此事,叶某成到家后,说教叶某某,因言语不和,叶某某手持尖刀和叶某成打在一起,叶某某用刀刺中叶某成的左胸部后跑出家门,叶某成手持锄头予以追赶,刚出家门口便倒地不起,叶某某又夺过锄头朝叶某成背部予以击打。后村民报警,叶某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120急救医生到现场后,发现叶某成已死亡。经法医鉴定:叶某成系锐性外力作用于胸部致肺破裂穿透伤,心包破裂,主动脉破裂引起的失血性休克死亡。
本院认为,被告人叶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