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裁别人一般用什么方式
法律分析:一般采用国际制裁,是指对违反国际法行为的国家的惩处。 国际法上的制裁和国内法不同。国际上没有凌驾于国家之上的经常的、有组织的强制机关,迫使国家遵守国际法,但是这并不是说国际法没有强制力,只是强制方法和形式与国内法有所不同。 国际法上的制裁有单独的和集体的两种。单独制裁是由个别国家,主要是受害国,对违反国际法的国家施加有形的或无形的压力,迫使它停止其不法行为,或为其不法行为承担后果。单独制裁在很大程度上和国际争端的强制解决的方法是一致的,如报复、报仇、平时封锁,以及自卫(包括集体自卫)等自助行为。单独制裁可以是在道义、政治和舆论方面,如对不法行为进行揭露、谴责;可以是在外交方面,如断绝外交关系;可以是在经济方面,如对不法行为国实行禁运、抵货;也可以是在军事方面,如进行武力自卫反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处的五项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同体。
第三条 中华人民***和国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内政。
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各种借口或者依据其本国法律对我国进行遏制、打压,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国内政的,我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