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撕掉防疫封条有什么后果
私自撕掉防疫封条可能会被罚款或者训诫。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私自把封条撕了相当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罚款并处以行政拘留。所以对于封条是不能随意的撕掉是的,尤其是在现在疫情严重的情况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疫情的防控需要,会在特定的区域进行贴上封条等限制性的措施。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私自撕封条治安处罚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防疫封条撕掉是一种扰乱司法活动的行为,情况严重的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不论哪种情况,任何人均不得撕毁封条。私自撕毁封条要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有权力贴封条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封条主要是固定财产或者场所的状况,相当于固定证据,而司法机关的封条则是一种权力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