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劳动法的渊源

劳动法渊源是指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表现形式。其表现形式有:

1、宪法;

2、法律,包括劳动法典、单项劳动法律和相关法律;

3、行政法规;

4、部门规章;

5、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

6、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

7、地方规章;

8、国际法律文件;

9、国际惯例。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各国劳动法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大都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劳动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生的程,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社会保险与劳动保险制度,职工培训制度,工会和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以及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和检查制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